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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来源:肇东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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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来源:肇东市纪委监委)

1、 里木店镇康岗村原党支部书记姜占吉截留他人五保供养资金,用于支付应由村集体承担的费用,侵害了群众利益。

姜占吉任里木店镇康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经手五保人员领取人五保供养银行存折后,未及时将存折交给领取人,于2017年1月私自从存折中支取资金,用于偿还姜占吉自己垫付村里其他五保户医药费,并偿还村医的医疗费。

2021年3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姜占吉党内警告处分,并返还其他五保供养人员资金。

2、宣化乡新富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景生申请粮食直补未给实际耕种村民发放,用于村上支出,侵害群众利益。

2011年,经宣化乡新富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景生、原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共同研究决定,利用国家允许超面积土地申报粮食直补的政策,将该村机动地以村民等人名义向乡经管站申报超面积土地粮食直补。经统计,2011年至2014年,该村共领取机动地粮食直补款6.7万元入账,用于该村防汛、接访、修路、环境治理等项费用支出。刘景生的行为违反了“谁种地谁享受粮食直补”政策,侵害了村民利益。

2021年1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景生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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