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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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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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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7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绥化市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8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绥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绥化市委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目前,对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36项整改任务已百分之百启动整改、百分之百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整改政治责任。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程抓、抓全程”,以严实的作风、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推动整改落实。市委书记曲敏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于2019年9月6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全市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始终准确把握整改进度的节点要求,定期研究、专门调度、跟踪问效,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及全面深化改革等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整改涉及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围绕扶贫攻坚、基层党建、棚户区改造、化解信访积案等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常态化推进整改落实。全市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全面整改、深入整改、精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真见效。各市级领导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履行政治责任,与分管战线、分管部门认真分析研判,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对反馈的问题百分之百启动整改,按时间节点百分之百推进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有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市委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曲敏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子林为副组长,市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任。实行市级领导负责制,市级领导按照工作分工牵头专项整改具体工作和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工作。各地、各牵头部门均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和整改任务,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领导有力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强化推进措施,压实落靠整改工作任务。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既强化主动认领,对标对表,又坚持举一反三、细化实化,实行“清单制链条式”工作法抓整改推进,以“清单”保证任务精准,用“链条”提升整改成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市委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印发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选人用人情况、巡察工作情况等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将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将反馈问题纳入主题教育整改台账同步整改、同步落实。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调度,根据各整改事项完成时间节点,实行提示单、督办单、成绩单“三单联动”,及时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持续加大巡视整改督查力度,通过不断增强巡视整改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确保巡视整改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二、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巡视整改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9次,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二是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巡视整改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28个。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已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36件,涉及449人。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查处问题289个,处分296人。三是加强调研和巡察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调研报告》。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巡察重点,通过开展市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41条。四是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先后公开通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32批次96个。五是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以及统计造假等4个方面27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向社会公布两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六是加大对乡镇纪委办案指导力度。市纪委监委督促县(市、区)纪委监委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培训指导,提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对乡镇纪委开展办案培训24次,全市乡镇纪委立案722件,处理680人,乡镇纪委均消除了“零办案”。七是加大对医生收红包、教师补课、农村干部偏亲向友问题的监督惩处。巡视整改以来,共查处教师违规问题39起,处理教师43人,追究领导责任12人;各医院医生主动上交、退还、拒收红包4.03万元。全市查处农村干部偏亲向友问题28个,处分35人。


 2.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加强现金管理。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范围和规模,对不符合现金支付范围的,一律不予支付。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是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事项,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加强日常监管,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不刷公务卡的问题。三是加强跟踪审计。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对各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49个单位,揭示出2方面17类114个问题。四是加强票据审核。严格审核把关财务票据,对没有文件规定的支出项目,一律不予结算,有效杜绝了不合理、不规范票据入账问题。


 3.着力解决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市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市领导班子主题教育整治内容进行重点整治。巡视整改以来,市级领导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58次。二是加大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巡察监督力度。督促市委第五轮巡察发现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共整改问题25个。在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中,对23个市直党组(党委)和32个乡(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重点巡察。三是加大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力度。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发了《2019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57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建设成效和74个部门(单位)现职处级干部政治表现的实地考核工作。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巡视整改以来,全市查处党内问责问题161个,问责党组织18个,问责领导干部159人,处分128人。


 4.着力解决信访问题仍然居高不下问题


 一是切实强化案件交转督办。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分批次交办的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分8次逐批次交转移交信访案件。制定《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信访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工作重点、整改时限,细化整改工作安排,责成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汇总案件整改情况。二是整体推进移交案件办理。深入开展“信访问题化解暨维护信访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将巡视组移交行政类信访事项纳入攻坚范围。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分组跟踪督办,逐地逐案进行审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的行政类信访事项已办结771件。三是发挥领导接访攻坚作用。将领导接访作为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的有效手段,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进一步加密了领导接访频次。巡视整改以来,市级领导共接待群众87件次226人次。四是解决好二轮土地承包遗留信访问题。通过拓宽增收渠道、拓展地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办法增加农民增收渠道,解决土地承包问题。巡视整改以来,已利用新增地源解决人地矛盾10889户,惠及农民20749人;利用回收资金785.44万元补偿失地农户。五是解决好房地产遗留信访问题。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大专项战役”,集中力量解决市本级棚改突出问题。东部城区已启动15个棚改地块,完成征收9088户,回迁安置房屋7960套。巡视整改以来,完成征收562户。


 5.着力解决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采取专班推进、强化调度等办法,逐一整改解决。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绥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巡视整改以来,完成重点事项审核74项。三是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管。开展了在建工程项目五项制度专项检查,共检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121个,有效杜绝问题发生。2020年4月,重点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项目缴纳程序和缴费比例进行核实,共检查保障金账户157个,核查资金5533.79万元。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作为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和定位放线的前置程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巡视整改以来,全市所有新建项目全部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共收缴保障金13354.99万元;启动保障金2082.87万元,发放到2518名农民工手中;追缴回1个建设单位保障金76.79万元。四是加快闲置项目盘活。北林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资产评估公司已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启动验收工作。交通枢纽项目已初步确定盘活计划,完成工程审计,现正在研究房产划转事宜。五是加强对民营企业拖欠政府资金的跟踪清缴。组建清缴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领导包企的形式,逐企跟踪清缴。巡视整改以来,先后组织深入8户企业进行对接3次,发放清缴函2份,2户企业制定了还款计划。六是加强对上轮巡视移交信访问题化解。目前,省委十五巡视组移交我市的有理及部分有理行政类信访事项396件,现已全部办结,化解328件,化解率82.8%。七是加快推进解决企业拖欠“五险一金”问题。已确定地球卫士(绥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盘活方案,正在组织盘活。2020年,市政府筹措资金234万元,先行垫付原地球卫士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并于5月由市社保局陆续打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6.着力解决巡察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推动县(市、区)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巡视整改以来,10个县(市、区)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4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2020年市委书记曲敏组织召开了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议,对持续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筹指导。严格执行市委巡察工作中期汇报制度和巡回督导制度,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先后成立巡回指导组对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中巡察组住村巡察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共向市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59家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435个,累计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通报56份,接受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巡视整改以来对市委第五轮巡察移交218个问题线索进行处置,立案2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四是落实巡察工作经费保障。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0个县(市、区)已全部把巡察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着力解决年轻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不力问题


 一是抓好发现储备。制定印发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办法》,加大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开展2020年定向选调生招录工作,今年14所“985”高校的25名本硕毕业生已通过定向选调生招录考试,即将分配到市直机关工作。二是强化培养锻炼。借助“龙粤”对口合作契机,推行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分批次选派年轻干部到广东湛江和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挂职学习实践锻炼,开阔眼界、增长才干。积极开展选调生培训工作,2019年10月中下旬,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两期公务员初任培训,共培训公务员570人,其中省委选调生110人。三是强化年轻干部选拔使用。组织召开了年轻干部选拔配备调研座谈会,对市县直机关、县乡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和结构需求进行比较分析,实行年轻干部选配动态监测,对未达到配备目标要求的督促及时配备到位。


 8.着力解决混岗混编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市县两级对本地本单位人员编制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建立混编混岗人员台账。通过市级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平台,对市本级人员编制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排查。二是加大整改力度。编制部门依据干部主管部门申请,及时对机构变动、职数调整、人员调转后的编制平台信息情况进行更新完善。


 9.着力解决对干部监督管理缺失问题


 一是加强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中共绥化市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意见(试行)》,通过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出国(境)管控、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和巡察审计结果运用等手段,将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拓宽信息渠道。通过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日常考核、专项考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对干部履职情况以及八小时之外表现加强了解监督,一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批评。组织部门汇总建立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库”,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目前已收集干部监督信息155条。三是落实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巡视整改以来,市委组织部共对42名干部进行函询,对30名干部开展组织提醒,对5名干部作出书面诫勉。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共对58名科级干部作出提醒函询诫勉的组织处理。四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市级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市领导班子主题教育整改工作台账,作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整改措施,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五是激励担当作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分层级制定《领导干部担当公约》,由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写准写实“担当档案”“廉政档案”,强化干部日常监督机制,形成系列配套制度和激励保障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闭环。注重在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识别干部担当作为表现,把能干事、会干事、干实事的干部选拔使用到领导岗位上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鲜明用人导向。六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力推进信用制度机制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以及联合惩戒和应用场景建设,建立了绥化市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完成了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2020年5月,我市在全国地级市信用综合排名中位列第137名,较巡视整改前上升61名。七是规范重要会议记录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纪要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认真对本地本单位有关重要会议记录规范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会议记录健全规范。


 (三)在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


 10.着力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考核多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全市减负工作联络机制,研究制定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减负任务目标和具体责任单位,“清单制链条式”推进减负工作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对精文减会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重点减负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制度,按月进行监测,按季进行调度,通过开展县县横向对比、同期情况分析等办法,及时掌握各地减负工作进度。2019年,全市印发文件和召开会议分别较2018年同比下降52.5%和42.3%。2020年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上半年印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数量分别同比下降57.2%和41.6%。三是严格落实《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对计划外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除将上级有明确要求的工作列入新的计划外督查检查,其它申报的督查检查事项全部否决。2019年,全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同比下降64.2%。今年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了对督查检查和走访慰问工作的规范,有效确保基层把更多精力集中在疫情防控上。四是对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对减负进度慢、完成目标压力较大的单位,以印发提示函等形式及时进行预警提醒,通过倒排时间、倒排任务,盯紧目标,咬紧责任,确保将“基层减负年”各项要求全部落到实处。


 11.着力解决盲目上项目形成“僵尸企业”问题


 一是加强对招商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对原市开放招商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将原6个“专班+园区”重点招商推进组调整升级为8个重点产业链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产业管理部门为责任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开展招商,进一步提升招商工作质量。二是成立项目研判评审机构。对每个拟签约项目,都召集产业项目招商与建设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的投资者信誉、投资规模、建设用地、环境评价、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和审核,提出准入意见,有效规避项目引进的决策风险。巡视整改以来,已先后对晁麦泷科技、西部控股、中农联等项目开展专题评审3次。三是编制重点招商产业链图谱家谱。科学编制绥化市玉米、水稻、大豆、汉麻、石油化工、食品、肉类等重点产业图谱、家谱,确定了目标企业、产品方向和重点地区,对促进产业集聚,打造产业链、构建价值链提供专业依据,实现靠谱招商。2019年9月24日绥化市在全省开放招商领导小组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四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围绕玉米生物发酵、精细化工、汽车电子仪表、肉类、医药、秸秆、现代物流、旅游康养等产业链,精准招商,理性选企。2019年8月31日至9月1日,以“同创共赢·绿色发展”为主题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安达化工产业发展论坛系列活动,吸引全国石化企业共谋发展。制定了《绥化市2019年招商之冬活动方案》,12月6日,全市召开项目“谋划之冬、招商之冬、准备之冬”活动动员会议,掀起项目谋划、招商和准备热潮。五是加快盘活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僵尸企业。通过开展招商引资,实施一企一策,找准症结,推动僵尸企业盘活进度。目前,已有6户企业确定盘活,其余企业也陆续明确了盘活方向。


 12.着力解决工作脱离实际问题


 一是针对绿化随意性大问题,科学确定栽植树种。充分借鉴东北地区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地形和气候实际,确定以云杉、樟子松、山榆等乡土树种为绿化骨干树种,没有再出现栽植不适合本土珍贵树种的情况。成立了绿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管理机制。二是针对确定工作目标脱离本地实际问题,组织开展自查。利用主题教育契机,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重点围绕在工作目标制定过程中是否为求新求异提出脱离实际空洞的新口号,是否确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指标、任务、要求等开展自查。三是针对绥棱县医疗机构执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重签约、轻服务”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制定下发了《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对绥棱县问题进行了整改指导,鼓励全市学习有关县市家庭医生签约“1+1+1”团队服务模式,县、乡、村医务人员组团与服务对象实行团队签约,对重点人群实施规范化管理,把健康管理关口前移。绥棱县卫健局制定下发了《绥棱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增补通知》《绥棱县家庭医生服务能力提升方案》,对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个乡镇卫生院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数量和人数,从原来全县34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增加到目前41个,签约医生从158人增加到了301人,家庭签约人数103589人,平均每名医生服务344人,缓解了签约医生服务的压力,确保签约必履约。


 13.着力解决园林绿化集中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采购项目。巡视整改以来,园林绿化项目全部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选择分散采购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开展。二是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市财政局于2019年10月份印发了《关于编制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的通知》,依据年度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对所列入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完整编制采购预算,未按政府采购目录和部门预算要求采购的,不予支付资金。三是规范采购管理。园林处于2019年8月份成立了园林绿化项目采购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并落实岗位责任制;9月份,制定了《绥化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防范绿化项目采购中的风险。四是建立城建项目档案。市综合执法局以园林绿化项目为模板,对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手续进行认真梳理,做到“一项目、一档案”,规范管理。


 14.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形式化、浅表化问题


 一是落实落靠基层党建责任。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季一备案”制度,实行一季度一报告、一季度一分析、一季度一整改,定期掌握情况,跟踪调控进度,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突出抓好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各领域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组织参训5293人,其中农村党支部书记3804人,实现应训尽训。在全市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在全市160个乡镇党委普遍建立了青年创业兴村党支部和后进党员整顿党支部。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了村书记监督管理办法,配套建立了村级组织权力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清单和村级党建清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委组织部成立18个包联督导组,联系10个县(市、区)及8个市直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各地各单位联系指导工作平均3次以上。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五是组织开展软弱涣散集中整顿。在原有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全部整顿转化基础上,开展了“回头看”,又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11个,逐一制定了整顿方案,确定了包联县乡领导、第一书记和结对单位。


 下一步,绥化市委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两高一严”的巡视整改要求,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扎实的作风、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8386094;邮政信箱:中共绥化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7楼中厅);邮政编码:150000;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电子邮箱:shswxszgb@163.com。




                                                                                                             中共绥化市委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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